台江:“码上监督”助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质增效
“我一直负责管理村集体资金,以为只要及时把挪用的钱补上,就不会有人发现。没想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后悔莫及......”近日,在台江县老屯乡农村“三资”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上,望虎屯村辣子寨原出纳员张某忏悔道。
此前,台江县纪委监委通过“码上监督”直通车监督平台收到群众反映辣子寨原出纳员张某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经分析研判后,县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老屯乡纪委,督促调查核实。经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将挪用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9700余元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今年3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全部违纪资金。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乡村产业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台江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基层微权力运行等问题,重点围绕村务财务、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资源交易等精准监督、强化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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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从审计、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18名业务骨干,组建6个调研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县18个村集体资金密集、产业项目较多的重点村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乡镇街道对2020年以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日常监督指出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信访举报问题处置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切实筑牢安全屏障,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我们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作为常态化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切入点,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2020年以来的“三资”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整治坐收坐支、白条记账、违规借用、非法占有等8类“三资”违纪违法乱象问题54个,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
今年4月,在农村“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的强烈震慑下,老屯乡望虎屯村辣子寨退耕还林集体项目补助款保管员张某某主动退还了自己侵占的17000余元,并向乡纪委主动交代和说明了违纪事实。
此外,台江县纪委监委积极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码上监督”平台监管优势,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18个,立案3件3人,督促案发农村党组织所属乡镇街道扎实开展警示教育2次,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代管、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等制度机制6项,为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华姝
编辑 李坚
二审 孙蕙
三审 杨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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